贵港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贵港市国际税收研究会注销登记的批复
| 发文单位: 贵港市民政局 | 成文日期: 2024年12月27日 |
| 标 题: 贵港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贵港市国际税收研究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| |
| 发文字号:贵民复〔2024〕75号 | 发布日期: 2024年12月27日 |
贵港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贵港市国际税收研究会注销登记的批复
贵港市国际税收研究会 :
你单位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。经审查,符合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准予注销登记。请你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你单位《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》正、副本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51450800574577343L )和全部印章即日起作废。
二、请你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,注销后的剩余财产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。
三、从即日起不得再以“贵港市国际税收研究会”名义进行活动。
此复。
贵港市民政局
2024 年 12 月 27 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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